索引号: | TCSYTQ-2018-00400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字〔2018〕62号 |
发文日期: | 2018年08月03日 | 发布日期: | 2018-08-03 11:4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YTQ-2018-00400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字〔2018〕62号 |
发文日期: | 2018年08月03日 |
发布日期: | 2018-08-03 11:4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铜川市印台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印台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扎实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决策、依法行政监督等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为全区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按照要求,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2017年以来,我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统筹安排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年初制定了铜川市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和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定开展。成立了印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也相继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制定了《2017年度铜川市印台区依法治理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授予7家单位成功创建铜川市印台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二、强化法治意识,推进依法决策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把依法决策贯穿于全区行政决策始终。一是坚持干部学法制度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持续开展“印台法制大讲堂”活动,全年组织区政府领导集体学法3次,部门、镇(街道)干部集体学法4次,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决策常态化。全年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11次,安排区政府法制办对所有议题逐一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重大疑难涉法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并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研究讨论,为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针对重大工程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针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深入分析,预防矛盾的发生。三是政务公开常态化。2017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开促工作落实,以公开促流程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提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省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图片类新闻460条,视频新闻92条,聚焦印台630条,政务动态2070条,公示公告42条,政府文件240条,发布“党的十九大”“省委环保督察进行时”“脱贫攻坚看印台”等专题专栏信息1580条。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820条。四是法制宣传有序化。持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全年共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有效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扎牢制度篱笆,规范行政执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一是严格落实《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2017年,区政府组成联合督查组先后对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二大队、超限检测站等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执法文书不规范、行政处罚未运用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出具了《整改意见书》并跟踪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出台了《铜川市印台区“两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铜川市印台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办法》,及时衔接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健全了“两法衔接”移送制度。三是强化学习培训。举办了2017年度印台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对全区103名新申领执法证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区各执法单位均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进行了公示,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对不执法、慢执法、乱执法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违法执法案件,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健全执法财政保障机制,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执法经费足额拨付;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方面的投入,不断改善执法条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加强对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无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以及将行政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现象发生。六是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我区被确定为全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县(区)后,从机制建设、队伍建设、硬件建设“三个建设”入手,开展了建机制、搞培训、争资金等系列活动。目前,全区行政执法记录仪已全部配发到位。
四、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全区上下以落实“三项机制”为保障,突出改革重点、夯实改革责任、强化改革督察,改革力度持续加大,改革质量不断提升,改革红利加快释放。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全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记实手册;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积极接受询问、质询、评议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制定出台了《铜川市印台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铜川市印台区党员领导干部十不准》、《印台区效能监察暂行办法》、《铜川市印台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涉企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规范了涉企执法行为。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规范媒体对涉法案件、事件的报道,杜绝利用舆论影响干扰公正执法。四是探索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工作。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铜川市印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并制发了“三定”规定,现已正式挂牌运行。同时,将分散在17个职能部门的137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交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统一实施,积极探索一个机构、一套标准、一窗受理、一枚印章、一体运行的“五个一体”审批模式,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努力实现“流程最优、期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目标。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成立,进一步优化提升了区域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新引擎、创造了新优势、拓展了新空间。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源头合法
坚持制度先行,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按照《铜川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实施及实施后监督都作了明确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由区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二是全面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规范性文件专栏,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每五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及时纠正和废止违法、不当或过期等规范性文件。按照省市统一安排,于2017年10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铜印政办发〔2017〕55号),对建区以来制发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我区积极采取多种手段,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职能,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纠纷。一是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进一步拓展行政复议宣传方式,充分利用集会、培训、网络等途径,向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宣传行政复议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告知相对人应有的复议权利,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在办理复议案件中积极引入了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和终身负责机制,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17年我区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件,均已全部按期结案。三是着力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坚持对每一起应诉案件做到严格把关,确保应诉案件工作质量,依法维护了区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2017年涉及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3件,均胜诉。
七、聘请法律顾问,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017年区政府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再次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修订了《印台区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将区政府法律顾问增加至5名,并于8月10日举行了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同时,出台了《印台区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全区行政机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做好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2017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涉法事件和法律事务20余件,出具合法合理法律意见3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区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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