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YTQ-2020-000817 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铜印政发〔2020〕7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16 16:26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索引号:  TCSYTQ-2020-000817
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铜印政发〔2020〕7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16 16:26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印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1 发布时间:2020-03-16 16:2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20〕4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铜川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铜政发〔2020〕8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

(二)目的意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印台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印台区但在区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印台区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铜川市印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协调。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全区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于3月底前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合力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与“十四五”规划的衔接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配合普查登记阶段涉及户籍方面的相关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遥感影像数据。区住建局负责协调物业等部门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区卫健局负责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协调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 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宣传、登记等工作。区统计局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衔接,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中、省、市关于普查所需经费的规定,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区财政局和各镇(街道)要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四)精建普查队伍。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在本地区范围内认真开展选聘工作,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两员”。要充分发挥镇(街道)、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将社区网格员充实到“两员”队伍中,提高“两员”队伍素质及对普查小区的熟悉度。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要精心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提早对辖区村组(社区)界线、街道小区、楼宇数等进行实地勘察、调查,认真做好普查小区划分、普查区域图绘制、普查清查摸底和现场登记等阶段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实行严格的数据管控制度,区统计局要协助市统计局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引导。区委宣传部要与区、镇(街道)普查机构密切配合,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要求和相关知识,引导动员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开发应用资料。积极配合上级普查机构做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用高质量的普查数据准确反映全区人口发展现状,用专业的普查研究成果服务宏观决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益。


附件:铜川市印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doc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网络编辑:王巍钧
信息审核:王巍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