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YTQ-2021-00100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发〔2021〕6号 |
发文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11:0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YTQ-2021-00100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发〔2021〕6号 |
发文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11:0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任务细化分解如下,请各责任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是改善全区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有效举措,也是促进城市生活品质提升,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现实路径。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对照时间节点,发扬只争朝夕、埋头苦干、攻坚克难、务实创新的优良作风,奋力推进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二、细化分工,加快推进
各责任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承办人员专项抓的三级责任制,为全面达标提供机制保障。要围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要求,认真对照《任务细化分解表》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逐项自查,逐项完善,确保各项任务2021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已纳入区级年度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创建重点任务督促管理制度,切实抓好本单位承担指标的阶段性跟踪、督办、协调和反馈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化解。区政府办将严格按照《铜川市印台区督查通报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定期对各责任单位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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