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雷 铜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蔡金梅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蒋忠锋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阴甲锋同志任区政府教育督学(正科,试用期一年);
王九江同志任区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学红同志任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韦阿静同志任区房屋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燕胜利同志任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梁 毅同志任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孙 娟同志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温建设同志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井小明同志任区水资源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贺建国同志任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区一村一品指导中心、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站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都宽同志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燕双玲同志任区爱国卫生运动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晓丽同志任区基层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莉同志任区中医药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晓凤同志任区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丽娜同志任区中医医院(区中心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亚波同志任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副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红军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 莹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里洞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辛程程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 佳同志任印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雷 铜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阴甲锋同志的区政府督查专员(副科)职务;
燕胜利同志的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石晓丽同志的区房屋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廖红军同志的区灌溉管理工作站站长职务;
靳永辉同志的区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职务;
殷小红同志的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孟春同志的区爱国卫生运动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燕双玲同志的区中医药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蒋忠锋同志的区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主任职务;
杨俊锋同志的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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