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YTQ-2025-003009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发〔2024〕7号 |
发文日期: | 2024年07月29日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10:29 |
公文时效: | 失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YTQ-2025-003009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发〔2024〕7号 |
发文日期: | 2024年07月29日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10:29 |
公文时效: | 失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铜川市印台区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铜川市印台区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和保护国有资产,切实防控投资风险,不断提高政府投资及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4号),成立铜川市印台区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方案(试行)》。
一、组成人员
主 任: 马海峰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主任: 刘 先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主 任: 王 勇 区委常委、副区长
薛新华 区委常委、副区长
贺文斌 副区长
张 浩 副区长
刘 环 副区长
张 青 副区长
丛 勇 副区长
刘 涛 副区长
成 员: 王增强 区政府办主任
唐戈平 区发改局局长
左 凯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高 琳 区审计局局长
唐晓江 区金融发展中心主任
任建鹏 区国资中心主任
决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承担决策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左凯同志兼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决策委员会:审议决策政府投资项目是否实施;协调解决政府投资项目重大问题,研究部署政府投资项目方向;审议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布局;审议区审计局相关审计监督事项;审议区财政局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结果;审议决策区级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及其他重大事项。
(二)决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研究提出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督促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项目进度,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召开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决策会议;对需要听取专家意见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完成区政府及决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决策内容
(一)8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决策委员会主任召集各成员单位进行研究决策。
(二)400(含)-800万元的项目由决策委员会常务副主
任召集各成员单位进行研究决策,并向决策委员会主任书面报告。
(三)100(含)-400万元的项目由决策委员会各分管副主任召集各成员单位进行研究决策,并向决策委员会主任书面报告。
(四)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单位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批。
(五)对发展风电、光伏、和矿产资源利用等项目实行提级管理,要提交区政府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审议决策;签订的合作协议,要提交区政府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审批。
(六)对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融资、担保、贷款、重大注册资本变动、资产重组、发行企业债券和重大债权债务变动等事项,要提交区政府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审议决策。
(七)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
(八)争取中省市补助资金的项目,由各相关单位根据中省市项目指南申报要求申报项目,中省市资金拨付及管理按照中省市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四、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项目投资决策阶段;二是项目实施审定阶段;三是项目实施建设阶段。
(一)项目投资决策阶段
1.区级主管部门将政府投资项目报送至区发改局,由区发改局对上报项目进行收集、分类、整理。
2.区发改局收集、分类、整理通过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报送至决策委员会办公室。
3.召开政府投资项目审议决策会议。由决策委员会领导按照决策标准分级召开会议,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审议决策结果报决策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形成会议纪要。(各项目单位按会议议程准备资料,会议议程见附件2)
(二)项目审定实施阶段
1.区发改局根据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纪要,按照项目立项程序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2.项目立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区预算评审中心对项目进行预算评审、绩效评价,区预算评审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评审。
3.召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决策会议。由决策委员会领导按 决策标准分级召开会议,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实施决策,实施决策结果报决策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议程见附件3)
(三)项目实施建设阶段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决策委员会决策结果,按相关程序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五、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决策程序
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对外投资决策阶段;二是对外投资实施阶段。
(一)对外投资决策阶段
1.区级主管部门或区属国有企业将对外投资项目情况报送至区国资中心,由区国资中心对上报项目进行收集、分类、整理。
2.区国资中心收集、分类、整理通过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区属国有企业报送至决策委员会办公室。
3.召开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决策会议。由决策委员会领导按照决策标准分级召开会议,对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进行审议决策,审议决策结果报决策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形成会议纪要。(各单位及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照会议议程准备资料,会议议程见附件4)
(二)对外投资实施阶段。相关区级部门或区属国有企业根据决策委员会决策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开展对外投资工作。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按投资决策标准、项目决策程序召开决策委员会会议,研究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可行性,决策是否实施。研究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
(二)建立决策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制度。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工作要求召开会议,贯彻区政府或决策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有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决策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决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决策委员会安排事项全面贯彻落实;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按时向决策委员会报送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工作有关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决策委员会报告,由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四)建立特殊项目决策制度。涉及公共安全、涉密、灾害等特殊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项目的审定,由决策委员会主任或有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决策。如遇特殊情况,决策委员会主任可委托副主任召集会议进行决策,决策结果向决策委员会主任书面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夯实主体责任。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承担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要全面落实项目管理职责,切实履行监督、监管、核准等责任。区政府将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
(二)明确职能分工。区发改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收集、分类、整理、立项审批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将政府投资项目纳入监督,依据法律法规对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计监督,对投融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绩效评价和资金拨付工作;区金融发展中心负责区级部门及区属国有企业融资工作;区国资中心负责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有效期一年,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铜川市印台区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及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docx
4.铜川市印台区政府及区属企业对外投资决策会议议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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