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CSYTQ-2025-0031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21日 发布日期:  2025-01-21 15:22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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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21日
发布日期:  2025-01-21 15:22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公告

来源:印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21 15:22

为维护法治统一,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陕政发〔2024〕1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对《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印政发〔2013〕25号)、《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印政发〔2015〕19号)等21件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予以废止。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docx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网络编辑:贺莎
信息审核: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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