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CSYTQ-2025-00310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发〔2025〕3号 |
发文日期: | 2025年07月30日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16:3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TCSYTQ-2025-00310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文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印政发〔2025〕3号 |
发文日期: | 2025年07月30日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16:3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印台区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落实,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陕政发〔2023〕9号)、《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编办2批次965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编办发〔2025〕2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下放各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及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收回行政执法事项
2024年1月30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向镇(街道)下放部分区级行政执法权的通知》(铜印政发〔2024〕2号),向9个镇(街道)下放行政执法事项共287项。2025年6月,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中办发〔2024〕58号)精神,全区编制完成9个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收回向各镇(街道)原下放的115项行政执法事项。其中,向金锁关镇、广阳镇、红土镇、陈炉镇、印台街道、王石凹街道均下放的32项收回12项,向阿庄镇下放的32项收回13项,向城关街道下放的32项收回15项,向三里洞街道下放的31项收回15项。
二、重新明确各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
为进一步理顺区级部门与镇(街道)之间的权责关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经2025年第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重新明确向9个镇(街道)下放行政执法事项,各镇(街道)共保留下放172项行政执法事项。其中,金锁关镇、广阳镇、红土镇、陈炉镇、印台街道、王石凹街道均保留20项,阿庄镇保留19项,城关街道保留17项,三里洞街道保留16项。(详见附件)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厘清执法职责边界。本次重新确定下放的行政执法权交由镇(街道)依法行使,区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再继续行使。区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实际,依法制定具体行政执法层级管辖规定,明确区政府部门与镇(街道)的职责边界,避免出现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或者镇(街道)在发现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违法行为时,及时通报有管辖权的单位,由其依法查处并通报结果。
(二)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各有关部门、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负其责,统筹协调,稳步推进执法赋权工作。区委编办根据执法权下放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区级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区司法局要牵头组织对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及时为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督促指导事项下放的程序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方位监督,协调建立镇(街道)与区级有关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机制。
(三)强化执法保障。区级相关部门强化对镇(街道)赋权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支持,认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促进规范执法。区财政局将镇(街道)综合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镇(街道)加强综合执法人员制式服装、标志、车辆等执法装备配备,确保基本履职需要,保障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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