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解读人解读:《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修订)》

区水务局局长 贺海滨

来源: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3-27 17:22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保证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水利部、水利厅、财政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陕西省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要求在2019年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2019年,我市建立了县级政府为主体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市县两级均成立了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镇办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5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的实施意见》。2020年4月,我区出台了《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修订)》(有效期2年),规范我区农村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细化农村供水管理责任,明确基层供水管理人员职责,减轻了水价较高地区农户的用水负担。

二、起草过程

办法试行到期后,区水务局结合我区实际,组织相关科室对办法进行了反复研究讨论,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充分征求了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乡村振兴局等7个部门和8个镇街道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办法进行了完善。报请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完善了相关合法性程序。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章三十三条。

第一部分为总则(共三条)。主要说明的《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明确了区人民政府、区水务部门(区级专业管理机构)和基层供水单位、镇(街道)以及村级在安全供水中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二部分为规划建设(共六条)。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要求,规定了水利工程的建设方式、建设内容及相关标准,规范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有关程序。

第三部分为水源保护(共三条)。明确了农村供水工程水源点及设施保护范围,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一切破坏水源及设施行为。

第四部分为运行管理(共十二条)。明确了不同资金来源,不同建设范围的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理运行方式,总体上将全区建成农村供水工程分为两个层次进行管理,区级专业管理机构管理范围为跨乡镇联村供水工程及跨镇(街道)跨村的单村工程,镇(街道)级管理机构管理范围为其他单村供水工程。全区在水源方面实现城市自来水、水务局管理的基层供水站深井水和其余村组自有水源的各类水源全保障,在运行管理方面实现区水务局监督指导下的区级专业管理机构(印台区水利建设开发公司)、基层供水站、镇(街道)、村组分类负责、无缝对接的全覆盖。同时对水量、水质提出遵照标准,规定了水费收取标准的确定方式和日常管理。

第五部分为运行维护(共四条)。明确区级专业管理机构和镇(街道)管理维修养护资金的来源、维修养护的范围以及维修养护的审批办法和资金额度使用规定。

第六部分为附则(共五条)。明确区水务局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需要公示的事项等。

文件链接:《铜川市印台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修订)》


网络编辑:印台区
信息审核: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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