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印台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以带动全区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目的,建设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扎实推进电商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切实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促进产品变商品、增产变增收,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镇村电商服务站+供应链+贫困户”的助贫机制。
一、总体目标
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到 2020 年建成“一个中心、五大服务体系”为基础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一个中心”即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五大体系”即镇村级电子商务站点建设、三级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农产品上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到 2020年,建成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1 个,镇(街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 7 个,整合改造村级服务站点不少于 45 个(原有 72 个)其中:贫困村 25 个,村级服务站覆盖率 62.5%,其中:贫困村级服务站覆盖率 61%。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建立统一的物流配送体系,建成 1 个区级物流快递分拣中心,7 个镇(街道)级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中转站,不少于 45 个村级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服务点,为农村居民提供“一站式不出村”网购服务,实现镇(街道)级物流快递全覆盖,行政村物流快递覆盖率 62.5%,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3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30%以上,在线旅游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30%以上,在线餐饮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30%以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开展电子商务基础普及性培训和增值培训累计达 3000 人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培尽培,培训率达 40%以上,通过“电商企业+农业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扶贫模式、构建连接城乡、功能齐全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全区现代农村流通体系基本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着力打造有印台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
二、具体实施
(一)区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建成区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建成7个镇47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其中27个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通过“区公共服务中心+镇村电商服务站点”,为全区提供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电子结算服务。
(二)区镇村三级服务站点功能拓展
建设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全区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物流、培训和助农扶贫工作,具备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电子结算等功能。公共服务中心应有专人管理,确保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规范运营。统筹指导镇村站点,为每个站点植入增值业务,镇、村级服务站点将服务信息反馈到公共服务中心,打通“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的双向流通,有效的整合本地农副产品、土特产品生鲜水果等特色产品资源,打开全网销售模式,打造特色农副产品的品牌效应,助力全区电商扶贫。
(三)区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建立一个区级物流配送中心、7个镇级以及47个村级电商物流配送站点(其中27个贫困村电商物流配送点),积极融合了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物流配送功能,建成后区级物流配送中心不仅可以满足全区物流企业集中入驻、集中管理的需求,为村民服务将农村产品配送到物流中心,将村民所需生活工业品配送到村上,实现由区、镇、村双向物流配送,解决最后一公里物流问题。
(四)区镇村三级电商培训体系
采用三级培训体系即普及培训、中级培训、高级培训的培训模式,培育电商人才和电商服务企业,吸引一流电商人才,积极推动我区电子商务应用。同时加大对贫困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电商培训 3000 人次,其中电商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培训人次不少于 2400 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1000 人(次)),提升其参与电商产业链实现增收脱贫的能力;持续培训、孵化农村电商企业,扩大农村电商企业数量,引导电商企业与贫困户建立订单生产、供货代销等利益关系,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增强贫困户在电商产业链中的就业能力,带动贫困户增收,电商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培训人次不低于 600 人(次)。
(五)创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镇村电商服务站点+供应链+贫困户”扶贫机制
为积极引导贫困户融入电商产业链条,扩宽农户农特产品销路,增加贫困户经济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建立起“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镇村电商服务站点+供应链+贫困户”的助贫机制,为我区贫困户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
一是以区级公共服务中心为媒介,依托各镇村服务站点,针对本地贫困户进行扶贫用工招募,整合本地合作社以及合作企业,将农村剩余贫困户劳动力资源输送到合作社、当地企业,既解决了合作社及企业的用工难题,同时促进贫困户就业,带动就业增收。
二是由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带动贫困户发展适合的电商业务,为贫困村网商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实现贫困户创业就业增收。
三是由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帮助贫困户开办网店,销售自产农产品,对不具备开办网店条件的贫困户,采取“电商+贫困户”模式帮助代销农特产品,以略高于普通群众农产品的价格代销贫困户产品,增加贫困户收入。
四是依托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三级物流体系,对贫困村生产规模较小、分布较散的产品进行归集,服务站点工作人员根据分拣标准进行分装、销售,推动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超市。并对贫困村种植规模较大但滞销的产品,通过品牌化打造,根据推广渠道的不同,对产品质量、包装进行标准化分级。鼓励电商龙头企业及贫困户通过电商平台、微商平台等开展线上销售。
五是贯彻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促进农村“农产品上行”要求,以农村物流体系为基础,建立农产品进城快速通道,帮助农户特别是贫困户解决生鲜农产品销售问题,解决农户农产品卖难、卖不出价等难题,在线上平台建立地方特色馆,展示宣传本地特色农产品以及特色旅游等,对产品进行统一采购、统一设计、统一包装、统一物流、统一售后的线上销售渠道,有效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水平,建设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现一品一码,打造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效应,实现扩大农产品网络销售。
由合作社、企业等供应链资源对网商、基地和贫困农户等进行整合,一方面可以让合作社或企业通过产业链的纵向协作,与贫困户签订产销合同,为其提供培训和技能支持,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另一方面贫困户还可以借助企业的资金优势、行业优势、品牌优势,共同分享产业链收益。既可化解单个农户生产的市场风险,同时也可保证贫困户所生产的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有利于建立农产品可追溯体系,打造名优特优农产品,推广地理标识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价值,让更多贫困户收益,帮助贫困户实现增收,早日摘掉贫困的帽子。
三、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电商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负责具体指导,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电商扶贫各项工作,抓好电商扶贫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主流媒体上发布信息,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灵活运用微信栏目,对电商扶贫工作持续开展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抓好落实。加强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工作检查力度,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召开月例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督促工作进度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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