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已是寒风袭人,窗内已然喜气迎人。“谢谢你们法官,这笔司法救助款真是雪中送炭,正愁着没钱给孩子他爸看病呢”,12月18日,当印台法院执行法官将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递到申请执行人刘女士手中时,刘女士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是印台法院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感人缩影。
该院在立案中,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主动告知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的相关政策,为当事人详细解释需要提交的材料,减少当事人诉累。对于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老弱群体,为其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采取先立案后提交资料的方式,最大限度保护困难群体权益。同时,对每份申请材料均建立档案,杜绝“关系救助”和“人情救助”,确保困难当事人救助的公开、公平、公正。在执行中,该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公布“失信者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与银行、工商、房产、土地等部门逐步建立了点对点网络查控。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转移藏匿财产、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但对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致使申请人因财产权利得不到实现而生活陷于困顿、又无政府或社会其他救助的民事、刑事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及时落实司法救助金,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今年以来,该院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依法对36件案件缓交诉讼费10.65万元,向生活困难亟需救助的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13万元,切实保障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着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实现其权益,充分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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