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税务局持续落实税收征管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7 14:13


(一)依法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印台区税务局在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对其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疫情严重地区,税务局对缴纳车辆购置税等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疫情原因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为其办理延期。

(二)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区税务局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三)切实保障发票供应。区税务局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除发生税收违法行为等情形外,不得因疫情期间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降低其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

(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落实“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区税务局减少或推迟直接入户检查,对需要到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的事项,在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确认后,延至疫情得到控制或结束后办理;对确需在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税的人员,通过核验登记证件、身份证件等方式进行验证;对借疫情防控之机骗取税收优惠或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网络编辑:王金明
信息审核:刘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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