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7月14日至8月7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铜川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1年9月7日反馈了督察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在现场调研、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的基础上,依据《铜川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组织制定了《铜川市印台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的现实检验,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坚持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绿色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全区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奋力谱写印台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整改方案》明确,坚持对标对表、全面整改,坚持实事求是、统筹推进,坚持点面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实现督察移交问题整改到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较为完善的整改目标。
为保障督察整改目标实现、任务落地,《整改方案》确定了4项重点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各区级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坚守生态环境保护阵地,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贯彻《铜川市印台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严格执行《铜川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履职尽责;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体制,明确机构专职负责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狠抓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巩固清洁能源替代成果,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实行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持续开展攻坚行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管网更新、雨污分流等重点工程,确保早日发挥效益,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深入推进渭北“旱腰带”治理,以绿色矿山为引领,有序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规范固体废物处置,规范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杜绝建筑垃圾产生、转运、处置环节漏洞。
三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完善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坚持“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总目标,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完善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加快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办查处,依法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完善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
四是针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认真做好调查,严肃追究到位。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重视程度不够、履职不主动以及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从严追责问责。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和做好信息公开4四项保障措施。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分解出20个具体整改问题(其中共性问题11个,个性问题9个),逐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
下一步,区委、区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有力有效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同时,坚持举一反三,防止回弹,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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