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省环保督察开展以来,印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19年7月,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污染防治强化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污染防治强化督察办公室,并明确该办公室为常设机构。
近年来,区污染防治督察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环保“督政”上持续发力,坚持“四个最严”“六个不放过”要求,统筹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和镇(街道)污染防治安排部署及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考核;建立了“日督察、周调度、旬通报”的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分门别类建立中省反馈问题台账,逐项排查、逐项研究、逐项分析,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督促责任部门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突出重点环节,聚力问题加速整改到位。围绕建成区大气污染防控、水污染防治、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采取电话通知办理、印发整改建议书及问题督办单形式,督促各责任部门履职尽责。2019年成立至今,参与筹备召开铁腕治霾工作推进会、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等环保相关会议48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80余次,取缔“散乱污”工业企业及非法堆场37个;出动督察人员900余人次,检查点位1200余批次,发现问题700余个,印发整改建议书及问题督办单276份,交办问题400余个,电话交办问题500余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提升督察督办力度。充分协调在职能交叉、管理盲区、跨行政区域、跨行业管理工作中需统一执法的工作,推动各部门及镇办加强沟通联动,制定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部门及镇办工作职责,厘清了各自责任,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累计约谈部门及镇办相关责任人30余人次,倒逼其履职尽责,压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督促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等执法部门,立案处罚30余起,重点整治了新川沟料石企业、龙王沟煤场、川柳线煤场、铝厂沟合铜高速修建等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治表更治标,推动了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好发展。(通讯员:闫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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