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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信箱
来信内容
姓名:
程**
来信日期:
2016-03-05
信息标题:
关于建设后河沟水库对村民赔偿问题
信息内容:
区长,您好。我是后河沟的一名村民,我们的村干部不遵守政府赔偿条例,不履行土地法,私自变更群众的土地,打乱个人土地,而且不遵从人民意见,·私自决定,望区长,各部门严查,防止腐败。
回复内容
办理部门:
红土镇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16-03-11 11:09
办理情况:
现将关于网民反映后河沟水库建设用地赔偿一事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反映人程某某,男,17岁,就读于铜川市矿务局一中,其父程某,42岁,红土镇甘草塬村三组村民。 二、办理结果 印台区后河沟水库建设项目位于红土镇甘草塬村三组,自该项目开工以来,区镇村三级就土地赔偿问题分别召开村民代表大会4次,全体村民大会2次研究讨论。在2016年3月2日全体村民大会上,全体村民均发表了意见与建议,除3户未到会、1户弃权外,其余73户均对土地赔偿方案表示同意(程某也签字按手印表示同意)。 下一步,甘草塬村将逐级上报土地赔偿方案,待镇、区批复后实施。 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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