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网民反映为何不能列入贫困户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反映人汪某某,女,现年30岁,全家五口人。户主为其丈夫张某,现年35岁,在耀州区一家具城打工;女儿张某某,7岁;母亲郭某某,64岁;继父刘某某(户口未从原籍迁出),72岁。全家共有砖混结构平房6间、约120平方米,彩钢厨房1间、约20平方米;种植玉米8亩,两位老人均有养老保险。因其家庭人均纯收入超出省定贫困线标准,该村贫困户评议小组认为该户不能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
二、办理结果。因张某某多是在铜川市人民医院、西京医院、西安儿童医院等医院门诊诊治,无法进行合疗报销,日常看病支出较大。针对此种情况,阿庄镇政府今年5月份给其发放了1000元临时救助款,今后也将在大病救助和临时困难救助等方面对其进行帮助和关怀。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