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来源:阿庄镇 发布时间:2022-07-22 16:05

镇党委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镇政府主要职能是:

1.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镇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产业发展,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扶贫开发、动植物防疫、统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救灾、人才引进项目开发等工作,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防汛、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4.负责区域内的民政、社会救助、医疗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拥军优抚、文化教育、人口和卫生健康、老龄、残联、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网络编辑:任佳玲
信息审核:杜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