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印台区预算评审中心
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对区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估,提出审核意见;参与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规章制度,确定预算项目支出标准;负责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研究制定预算绩效评审操作规程,参与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承担区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对区本级重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预期效果进行跟踪问效;负责部门预算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决算核审,对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核查,为区财政局按进度拨付建设项目资金提供依据;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的评审。;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0919-4198211
二、印台区农村财务管理指导中心
负责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财政所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全区“村财村用乡代管”财务管理系统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组织乡镇财政业务人员培训;开展各项财政惠民补贴政策的宣传,负责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监督管理实施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一事一议、省级美丽乡村试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的申报、管理、验收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负责由财政部门监管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由财政部门配合的关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和会计业务检查的相关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及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孙雪丽 联系电话:0919-4185199
三、印台区国库支付中心
负责执行综合财政支出预算。办理部门和单位资金拨付、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根据国库科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管理和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关账户,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负责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撤销等事宜;按照国库科批复的单位用款计划,及时向代理银行发送用款额度(包括纸质),定期与代理银行核对用款额度余额;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账务核算;定期与国库科、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清算工作。每日按规定填制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单,经国库科盖章后,送国库和预算外资金专户实现清算;集中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使用的各种凭证和票据;配合财政局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配合区政府采购中心执行政府采购办法;配合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加强财政非税收入的管理;定期反映和报告单位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配合财政局内设科室搞好支出方面的统计报表编制上报和分析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的管理工作,每月28日前完成工资数据的审核、汇总、归档工作,确保每月15日前将工资发放到位;完成区委、区政府和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人:郝雨雨 联系电话:0919-4181190
四、印台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负责全区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负责全区非税收入计划、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全区非税收入资金的解缴入库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领用、登记、发放、核查、销毁等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李燕芳 联系电话:0919-4185020
五、印台区财政信息中心
负责制定全区财政系统网络建设及网络发展规划,构建网络安全方案及资源共享,承担上级部门安排布置的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任务;负责全局网络设备、软件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更新以及计算机网络资源的整理归集;负责区政府网站中财政局相关信息的上传和更新;负责全局网络和计算机故障的技术支持与维修;负责全区财政系统计算机和网络方面的知识培训;负责收集、整理、归档财政工作的影像资料;承办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人:黄启辰 联系电话:0919-4198302
六、印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各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依据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统一组织实施集中采购项目;审查招标采购项目和投标人资质并编制投标文件;在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专家,并组织评标;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示中标采购结果;组织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验收;负责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归档和保存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并办理采购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审核工作;组织办理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李晓文 联系电话:0919-4199128
七、印台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对区级国有资产现状和变动情况的调查研究及登记管理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参与国家投资的分配和回收投资的再分配,对各类国家投资公司,投资银行的经营活动进行稽核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对国有资产的运行情况实施检查,促进国有资金经营单位大力提高经济效益,保证资产保值、增值;会同有关部门对区级国有企业进行发包、租赁、合资、参股经营等项工作,并参与决定国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和合资企业国有资产股权收益的分配;审批区级国有企业承包、租赁、合资参股经营和兼并拍卖,破产清理等经济活动中涉及国有资产的评估,产权变动和财务处置问题,审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转移,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组织推动地方企业闲置国有资产的处理,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负责收取非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产的占用费、租赁费;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人:刘 静 联系电话:0919-4191120
八、印台区矿产资源计量中心
贯彻国家税费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区税费征收方面的法规草案、政策、计划 ;负责执行全区财政收入中矿产资源(煤炭、石灰石、坩土)收入的协调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的产量核查,杜绝矿产资源税费流失,增加财政收入;负责矿产资源的计量、计量监督检查、计量争议调查处理及计量站点建设工作;完善矿产资源税费“一卡通”调运系统;健全完善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人:郑琴琴 联系电话:0919-4199141
九、印台区生产资金管理所
发展财政信用,管理财政周转金;办理区乡财源建设资金借款业务管理;负责借款回收及占用费回收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财政局授权的其他资金管理;负责编制年度收入计划和年终决算,及时向财政局反映资金的运用情况;完成区政府和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马彩云 联系电话:0919-4191166
十、印台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心
贯彻执行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及办法;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使用工作;负责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形成固定资产的移交监管工作;负责印台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内部稽核控制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王绪胜 联系电话:0919-4198671
十一、印台区债务管理中心
承担参与制定全区政府债务管理规章制度,配合做好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和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监控地方政府债务借贷、使用及偿还情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的统计分析,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负责区级政府债务管理,承担区级土地储备融资的监督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相关工作,参与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管理;负责政府外债管理,承担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相关工作;指导区级部门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财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人:王文丽 联系电话:0919-419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