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台区果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果业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区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草拟相关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并指导、组织、监督和实施。
(二)指导全区果业生产工作,引导果业产业向结构合理、资源优化和品质提升方面转化;指导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提出、落实扶持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拟订果业资源、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方案。
(三)负责全区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的调研、申报、审核、实施和项目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与管理全区果业宣传、加工、贮藏及营销工作。
(五)组织拟订促进果品加工的政策和规划;指导果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六)协调监管果品有关标志标识使用,指导符合标准的果品生产基地和果品认证申报工作。开展果业疫情、险情、灾情监测工作,提出防控意见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果业领域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及推广等工作。
(八)负责承担果业技能培训、队伍建设、实用人才培养等工作。
(九)负责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负责果业有关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区果品市场重点建设工作;指导镇办果业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扶持果业企业、经济合作组织、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十二)监督、指导区园艺工作站工作;管理区果业信息服务中心。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