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单位

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14:33

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方面政策规定,做好医疗保障经办政策宣传、咨询工作。

2.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方面统筹基金预算和决算管理,落实各险种的统筹基金收支计划,建立和完善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等内控制度。

3.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险的参保登记,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办理,个人权益查询以及单位参保和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的医保稽核检查工作。

4.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支付及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费用等审核、支付工作。

5.负责承办医疗保障相关业务商业保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6.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工作。

7.负责区本级离休干部、老红军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工作。

8.负责收集整理医疗保障经办工作信息和政策执行的调研业务运行分析以及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10、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的医疗保障方面的业务培训、指导、管理及检查考核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1、加强对财政管理和监督,保证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医疗保障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人:郭亚楠                               联系电话:4185455


网络编辑:郭婕
信息审核:梁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