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公室(含财务、物资保障) 1、承担会务组织、机关文秘、公文管理、保密、档案、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公务接待、办公自动化、机关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负责党建、政务、事务、党风廉政、创文、综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3、负责区考评委年度考核和机关年度考核工作。 4、负责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工作。 5、负责拟订局机关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6、承担局机关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 7、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工作。 8、承担干部教育培训考试工作。
联系人:石 林 电话:4181165
二、综合协调科 1、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起草全区性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3、承担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议题的各项准备,组织召开区安委会专题会、月度会等会议。 4、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包括市考评委对区政府的年度考核、区安委会对成员单位及镇办的考核。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决定的安全生产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5、组织起草全区有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政府规章草案。 6、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7、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 8、负责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察检查、反馈和协调。
联系人:李建勋 电话:4181521
三、应急一科 1、承担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党建工作。 3、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重大隐患的督查整改工作。 4、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监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7、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重点案件查处和执法监督工作。
联系人:韩奇 电话:4563414
四、应急二科 1、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组织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监管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煤矿、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线、园区等行业领域综合监管工作。 5、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重点案件查处。 6、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7、负责填报行政执法统计系统、综合统计直报系统、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陕西省工矿商贸安全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
联系人:张海平 电话:4180735
五、应急减灾科 1、负责全区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承担全区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3、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和修订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定期上报全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报表。指导各镇办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编制。 4、拟定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损毁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5、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区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6、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和城市内涝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导、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7、负责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统计上报、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 8、负责拟定全区应急管理督察规章制度,承办中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各项决策部署的督办落实工作。 9、负责填报应急综合业务系统、陕西省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统计系统。 10、负责协调区消防大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联系人: 章哲文 电话:418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