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镇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职责任务
镇内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5个行政机构。
1.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外事、人大、政协、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要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档案、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统筹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和公共基础设置建设、管护、供水供电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规划、镇村(社区)规划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招商引资、统计、动植物防疫、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防范化解各类矛盾和风险。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
5.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灾情报送、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
镇设置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规格,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民政、社会保障、拥军优抚、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等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创业培训、退役军人事务、老龄、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承担本级权责清单的制定和动态调整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执法机构,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监督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防疫技术服务、农村公路管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务、林业、乡村振兴、村镇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