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05 09:53

一、办公室

负责收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起草分局综合性材料,负责会议组织和决定事项协调督办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负责机关公文管理、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安全工作;承担局系统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年度任务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指导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协调全区社会各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拟定全区重大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方案和环境纪念日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分局对外发布信息审核及协调工作。承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博扬  联系电话:0919-8100854

二、财务室

负责全局机构改革、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基本投资、财经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和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开票工作;负责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出纳工作;协助办公室开展工作。

联系人:徐  静  联系电话:0919-8188736

三、大气环境科

负责辖区大气、噪声、光、恶臭、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镇办、部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定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拟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对政策措施;指导辖区涉气企业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大气网格化管理及预警回复、自动监测站点及在线监测设施监管保障工作,负责包装争取实施大气污染治理类中省专项资金项目。

负责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及证后监管工作;负责审核涉及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负责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减排指标的量化分解、细化评分、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建立减排、总量减排责任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并组织应对;负责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闫文婷  联系电话:0919-8100153

四、水环境科

负责辖区地表水、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开展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水体断面水质考核,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工业企业废水收集处理;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全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水环境监测工作,指导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组织建设、管理水环境监测网络;负责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的对上申请联络。负责包装争取并实施水环境治理类中省专项资金项目。

负责拟订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警及评估工作;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博阳  联系电话:0919-8100859

五、土壤环境科

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并实施;提出新建及调整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对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工作;负责生态创建、创文创卫等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工作。

负责辖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开展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活动;承担危险废物异地转移和代处置的风险技术评估,协助处置固体废物污染事故;组织实施工业废物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处置的技术研究和推广。组织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监督工作;参与对使用放射源及产生辐射放射性污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三同时”检查;参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拟订全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事业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辐射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宣传、培训和指导;牵头项目对接,负责包装争取并实施土壤环境治理类中省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段亚卓  联系电话:0919-8198667

六、综合执法科

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法制建设、普法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包装争取并实施执法能力建设类中省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执法一科:承担执法大练兵、信用评价、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业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建立和管理、信访投诉举报办理、环境安全及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负责王石凹街道、陈炉镇、红土镇、阿庄镇、广阳镇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大气、噪声、环评及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等环境专项执法工作。

联系人:王  倩  联系电话:0919-8100859

执法二科:承担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联系协调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交叉帮扶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生态环境部远程帮扶等受理、回复工作。负责印台街道、城关街道、三里洞街道、金锁关镇区域环境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水、土壤、固废、辐射等环境执法工作。

联系人:古  昭  联系电话:0919-8100859


网络编辑:李博扬
信息审核:刘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