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宣传、贯彻国家文化、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文物、旅游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文化、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文物、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对其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依法处罚;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文物、旅游市场的月报、季报、年报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向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提出有关文化、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文物、旅游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建议;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联系人:戴宏涛 联系电话:0919-4196998
二、印台区文物管理所
负责辖区内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整理,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负责辖区内文物征集、修复、交流及文物库房管理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文物培训、考古发掘、法规宣传工作。
联系人:潘亚锋 联系电话:0919-4181038
三、印台区图书馆
负责图书、文献、报刊等资料的保存、借阅工作;负责图书、文献、报刊等采编与储藏工作;负责文献数字化处理、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免费开放等工作;开展流动图书服务,举办各类展览、培训、讲座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阅读推广活动;针对本地区老年人、残疾人、贫困户、留守儿童等开展阅读推广特色服务;指导全区农家书屋、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免费开放和阅读推广工作;负责政府购买阅读服务工作。
联系人:姬铮铮 联系电话:0919-4196077
四、文化馆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收集、整理、研究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面向社会开展美术、书法、摄影、音乐、戏曲、舞蹈等业务辅导培训工作;指导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工作;针对本地区老年人、残疾、贫困户、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辅导培训工作。
联系人:张文艳 联系电话:0919-4183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