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印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负责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司法衔接工作;行使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建筑工地、户外广告、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管理方面区级承担的城市管理执法权;组织全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责拟订有关扬尘治理管理办法、措施和方案,协调开展扬尘专项治理。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市场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乱摆摊点、食品餐饮摊点非法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等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造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上述范围内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完成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19-2582602
二、印台区地震监测中心
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修订区破坏性地震应急方案;负责收集整理各群测群防网点工作和各测报点观测数据;负责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的损失;完成完成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杨应山 联系电话:0919-4189051
三、印台区房屋管理中心
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对该行业进行指导、监督和物业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管;负责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初审工作;协调处理因供水、供暖和供气引起的矛盾纠纷;完成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19-4185141
四、印台区印台区重兴公园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园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重兴公园及姜女祠山体公园园内绿化和苗木繁育工作;负责重兴公园及姜女祠山体公园园内各类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重兴公园及姜女祠山体公园园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为群众提供休闲场所,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进行科普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群众游园安全;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依法对破坏园内基础设施、花木的行为进行处理;完成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崔向平 联系电话:0919-4181037
五、印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区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协调指导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使用国家、省、市、区级住房保障资金;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区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指导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信息交流、宣传和统计工作;逐步承担“住房养老”工作;制定全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论证、包装和申报工作;做好棚户区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的投资概算和成本核算,提供棚户区改造的项目论证和决策依据;负责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督棚户改造项目资金使用;负责委托国土资源部门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土地转让招标挂牌,监督管理规划建筑设计和征收补偿安置的实施;负责项目的选址、测绘、评估;协调办理改造过程中的规划、立项、用地等相关手续;负责组织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的回迁房设计、招投标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组织回迁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监督检查棚户区改造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验收;指导街道办事处制定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拟定配套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完成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韦阿静 联系电话:0919-4563830
六、印台区市政园林工程管理所
负责印台区建成区内主次干道及支干道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人行道、桥梁、道路标牌、牌楼、雨污水管网等)、园林绿化(行道树、街头绿地、花坛等)、城市亮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印台区建成区内主次干道及支干道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印台区建成区内主次干道及支干道大型公共绿地、市政园林设施管理和维护(道路、桥梁、排水(排污)、绿化、路灯等);负责印台区建成区内主次道及支干道城市照明、景观亮化管理工作;负责印台区建成区内主次干道及支干道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排水(排污)、路灯、亮化工程的日常巡查和应急抢修工作;完成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王瑞莲 联系电话:0919-2186313
七、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实施辖区环卫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拟定环卫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主持召开环卫工作会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市内)废弃物的统一管理及各乡镇、办事处废弃物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对城市废弃物的产生、运输、倾倒、消纳处理等,统一实行有偿服务;负责管理辖区一、二马路主次干道、人行道、老城街道、河堤路、区政府产权公厕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工作;负责管理辖区一、二马路主次干道洒水压尘,道路机械化作业等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收费规定征收垃圾处置费;制止和处理违反国家省、市、区市容环境卫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行为;规划管理公共垃圾点和购置维修环卫设施等工作;完成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路建华 联系电话:0919-4199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