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设四个正科级单位,分别为就业促进服务中心(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失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个副科级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一、印台区就业促进服务中心(铜川市印台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就业创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就业创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落实全区就业创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培训机构的备案工作,指导各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做好培训监管工作。负责完善和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承担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的初审备案工作,做好与财政部门审核培训补贴衔接工作,做好培训补贴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工作的各类统计、报送工作。
3.全面负责辖区内所从事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并取得相关合法经营执照、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自有资金、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创业人员创业贷款担保及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向经办银行代为清偿不良贷款;依法向债权人、反担保人追索代为清偿的债务。
4.负责全区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全区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申报、档案管理、接续参保、医保缴费和养老保险征缴;全区灵活就业人员独生子女补贴办理。
5.负责落实全区职业介绍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介绍、劳动力转移、招聘咨询等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适龄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和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咨询服务等工作;做好全区企业监测及用工需求统计、收集发布工作。指导各镇办做好职业介绍工作。负责全区职业介绍、转移就业等工作的各类统计、报送工作。
6.负责开发、管理全区公益性岗位,根据各用人单位考勤情况,按月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人员上岗情况,严查空岗、替岗现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扶持其创业;城镇新增就业的统计与报送;负责全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定岗定责、年度考核、考勤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区就业扶贫工作,报送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等各项业务报表,建立全区就业创业台账,汇总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资料等。
7.负责全区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发布、创业培训、融资贷款、专家指导、技术咨询、法律维权、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用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与创业指导为创业者保驾护航。
8.根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部署,完善就业创业帮扶信息,巩固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通过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和公益岗托底安置等手段,促进有意愿的适龄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实现增收。
9.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王佳睦 联系电话:0919-4182398
二、印台区失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协助政府推进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结合全区实际,制定相应规定和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发放和政策性退保业务。
3.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业务以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业务。
4.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参保终止、保险关系的转移等复核工作和全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人员信息变更登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人员增减变动等业务。
5.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和统计工作,全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与核定工作。
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防范基金风险,督促、检查养老保险金拨付后的跟踪管理,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7.负责全区城乡参保居民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各种单证,提供并指导镇办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居民提供查询服务。
8.负责全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参保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的初审、申报、拨付工作。
9.负责全区镇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待遇审核与支付业务。
11.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康 佳 联系电话:0919-4194206
三、印台区人才交流中心主要职责
1.为人才供求双方提供信息服务。
2.做好人才的交流、培训与评审。
3.从事办理人事代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4.接收委托进行人才招聘洽谈活动。
5.做好全区人才就业、创业工作。
6.做好人才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7.做好全区人才市场的管理工作。
8.办理行政委托授权的其他人事、人才工作。
9.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郭战涛 联系电话:0919-4182028
四、铜川市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受理印合区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2.依法调解、裁决印台区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3.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
4.落实劳动保障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5.负责指导区域内各镇、街道办、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各用人单位依法设立、运行基层调解组织。
6.负责区内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的培训、聘用、考核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8.承担上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区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李好宇 联系电话:0919-4185632
五、印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发展。
2.负责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开展参保登记、信息采集、数据信息变更等工作。
3.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的核定征集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参保人员增减、个人账户管理、基金转移等业务的初审、复审工作。
4.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待遇调整、身份认证等工作。
5.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收和基金管理工作,维护基金安全。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和各类养老保险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安全、规范,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提供查询服务。
7.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张紫雁 联系电话:0919-4563640